出版物批发企业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7-09-18 16:25
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填表单位(公章):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填表日期:2016年12月
事项名称 |
出版物批发企业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子项名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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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号 |
430000006122666A20Z |
子项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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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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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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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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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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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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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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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对象 |
出版物批发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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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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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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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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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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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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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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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1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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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2、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进入出版物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4、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除出版物发行企业依法设立的从事批发业务的分公司外,批发单位应为公司制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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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电话:0731-84801347)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出版物市场处分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许可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处室分管负责人审核。 (三)时限:4个工作日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出版物市场处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报主管局领导审定; 2、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意见,报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策法规处及主管局领导审定; (三)时限:4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分管局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符合法定条件的,签发同意申请的批复; 2、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将其材料退回市场管理处,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三)时限:3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许可项目承办人制作许可文书交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决定书等许可文书。 4、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 (三)时限: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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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监察室(0731—84801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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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点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北院一楼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开福区金鹰影视文化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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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到达线路 |
乘136、501、701、158路公交车至广电中心站,下车后往北走约2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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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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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
0731—8480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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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陈德峰 0731-8480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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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http://xwcbgd.hun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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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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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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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
即时 |
□是 ■否 |
具体经办人(不固定) |
局政务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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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审 |
4 个工作日 |
□是 ■否 |
陈德峰 |
出版物市场处 |
副调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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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审 |
4 个工作日 |
□是 ■否 |
刘力峰 |
出版物市场处 |
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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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
3个工作日 |
□是 ■否 |
蒋强先 |
局机关 |
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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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告知 |
1个工作日 |
□是 ■否 |
具体经办人(不固定) |
局政务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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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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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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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书,载明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
表格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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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织机构和章程; |
文件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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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营场所的情况和使用权证明; |
证照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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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
证照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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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负责人的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
证照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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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的证明材料; |
其它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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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
文字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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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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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图 |
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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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李娜 联系电话:0731-8480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