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8-06-29
2017年度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评价项目名称: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评价项目单位:局本级及19家直属二级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报告日期: 2018年4月
2017年度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8〕3号)要求,我局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18年4月对全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和各部门新增财政支出、一般性支出、会议支出、楼堂馆所项目支出、办公经费支出、机构编制和工资管理、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本自评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系2014年9月由原省新闻出版局和原省广电局合并组建而成,为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版权工作的直属机构。2017年,我局行政编制数127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28名,总编制155名。局机关实有公务员126人,事业人员10人,工勤人员5人,在职人员共计141人;另有离休人员14人,退休人员171人,共计326人。内设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公共服务处、宣传管理处、新闻报刊处、电影电视剧处、出版管理处、印刷复制处、出版物市场处、传媒机构管理处、数字出版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省“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版权管理处、科技处等19个处室;另有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监听监看中心、湖南省广播电视微波总站、湖南省广播电视监测与安全播出调度中心、湖南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检测中心、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中波台管理中心以及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岳阳中波转播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郴州中波转播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永州中波转播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株洲实验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湘潭实验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益阳实验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衡阳中波转播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邵阳中波转播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怀化中波转播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湘西中波转播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张家界实验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常德中波转播台19个二级单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7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
我局主要有以下15个方面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省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制定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公益活动和公共服务,扶助老少边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定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统筹规划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精品创作生产。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省新闻记者证的核发和管理。
6、负责对全省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全省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7、负责推进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全省印刷业、发行业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省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协调推动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0、负责全省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外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
11、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全省“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12、负责管理省级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机构和直属二级机构。
13、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14、制定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全省新闻系列、出版系列、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省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行业社团的工作。
15、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及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监听监看中心、湖南省广播电视微波总站、湖南省广播电视监测与安全播出调度中心、湖南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检测中心、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中波台管理中心以及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岳阳中波转播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郴州中波转播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永州中波转播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株洲实验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湘潭实验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益阳实验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衡阳中波转播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邵阳中波转播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怀化中波转播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湘西中波转播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张家界实验台、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常德中波转播台。其中,行政机关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7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的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归口管理、面向全省分配的广电发展专项经费。
2017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13,369.55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拨款600.00万元)。
(三)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湘财绩〔2018〕3号文件要求,我局绩效评价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了自评方案,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于4月对本局的整体支出认真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一是下发评价通知,布置项目单位自评;二是开展了现场评价,组织专人对局本级、局系统的整体支出进行了检查,审阅了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对预算收支情况进行了核实;三是结合各单位自评和现场复评情况,形成了评价结论。
二、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7年预算总收入
2017年我局经批准的调整预算总收入金额合计41,90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492.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00.00万元,其他收入0.24万元,上年结转16,813.35万元。
(二)2017年预算总支出
2017年我局经批准的调整预算总支出金额合计42,28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75.85万元,项目支出15,505.15万元,经营支出193.53万元,转入事业基金140.66万元,年末结转及结余16,165.21万元(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1,305.2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4,945.70万元,经营结余-85.75万元)。
(三)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我局对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从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按照经批准的调整预算数与决算数进行比对分析,我局各项主要支出均严格控制在了预算范围之内。详见下表:
2017年全局各单位预算执行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单位 |
上年结转 |
预算 |
决算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小计 |
|||
1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监听监看中心 |
2,805,221.76 |
3,076,100.00 |
4,644,050.21 |
7,720,150.21 |
2,765,039.09 |
3,027,022.90 |
5,792,061.99 |
2 |
湖南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 |
810,880.01 |
3,456,050.00 |
3,957,880.01 |
7,413,930.01 |
3,934,238.27 |
2,733,852.39 |
6,668,090.66 |
3 |
湖南省广播电视监测与安全播出调度中心 |
2,724,876.24 |
2,623,258.56 |
6,808,941.44 |
9,432,200.00 |
2,623,258.56 |
2,948,061.70 |
5,571,320.26 |
4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
128,881,242.23 |
60,522,620.20 |
223,216,822.03 |
283,739,442.23 |
52,318,930.93 |
120,387,696.02 |
172,706,626.95 |
5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中波台管理中心 |
8,625,314.43 |
2,721,226.55 |
9,184,187.88 |
11,905,414.43 |
2,467,053.62 |
1,517,990.95 |
3,985,044.57 |
6 |
湖南省广播电视微波总站 |
11,811,835.68 |
5,234,900.00 |
15,694,835.68 |
20,929,735.68 |
4,952,758.12 |
6,467,972.04 |
11,420,730.16 |
7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岳阳中波转播台 |
279,100.00 |
4,168,100.00 |
202,100.00 |
4,370,200.00 |
4,027,000.00 |
202,100.00 |
4,229,100.00 |
8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郴州中波转播台 |
317,669.56 |
2,523,551.60 |
538,417.96 |
3,061,969.56 |
2,324,515.72 |
388,665.24 |
2,713,180.96 |
9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永州中波转播台 |
567,931.00 |
3,353,954.40 |
3,353,954.40 |
3,353,954.40 |
- |
3,353,954.40 |
|
10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株洲实验台 |
62,221.53 |
1,485,314.62 |
191,000.00 |
1,676,314.62 |
1,485,314.62 |
191,000.00 |
1,676,314.62 |
11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湘潭实验台 |
1,360,471.45 |
1,581,700.00 |
1,431,471.45 |
3,013,171.45 |
1,584,100.00 |
1,431,471.45 |
3,015,571.45 |
12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益阳实验台 |
2,609,473.18 |
1,975,657.12 |
2,729,108.00 |
4,704,765.12 |
1,639,000.41 |
391,503.50 |
2,030,503.91 |
13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衡阳中波转播台 |
2,160,450.00 |
2,715,200.00 |
2,444,550.00 |
5,159,750.00 |
2,701,632.10 |
429,774.23 |
3,131,406.33 |
14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邵阳中波转播台 |
522,510.40 |
4,950,900.00 |
4,950,900.00 |
4,236,187.06 |
- |
4,236,187.06 |
|
15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怀化中波转播台 |
366,960.38 |
3,524,360.38 |
3,524,360.38 |
2,732,768.08 |
- |
2,732,768.08 |
|
16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湘西中波转播台 |
442,711.36 |
2,873,850.00 |
403,250.00 |
3,277,100.00 |
2,733,598.79 |
403,250.00 |
3,136,848.79 |
17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张家界实验台 |
141,751.64 |
1,623,100.00 |
305,834.32 |
1,928,934.32 |
1,585,003.74 |
248,734.32 |
1,833,738.06 |
18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常德中波转播台 |
814,289.78 |
3,574,400.00 |
26,695,189.78 |
30,269,589.78 |
3,502,811.44 |
11,054,569.27 |
14,557,380.71 |
19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检测中心 |
2,528,918.51 |
533,578.00 |
5,564,061.20 |
6,097,639.20 |
497,233.54 |
3,227,816.20 |
3,725,049.74 |
20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467,232.76 |
1,776,932.76 |
1,776,932.76 |
1,294,114.96 |
- |
1,294,114.96 |
|
|
合计 |
168,301,061.90 |
114,294,754.19 |
282,595,816.09 |
418,306,454.15 |
102,758,513.45 |
155,051,480.21 |
257,809,993.66 |
(四)“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压缩了因公出国(境)及公务接待费用。“三公”经费决算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51.37万元。全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2017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结余数 |
预算数 |
决算数 |
结余数 |
预算数 |
决算数 |
结余数 |
预算数 |
决算数 |
结余数 |
|
合计 |
482.10 |
341.28 |
140.81 |
36.00 |
17.67 |
18.33 |
273.70 |
245.43 |
28.26 |
172.40 |
78.18 |
94.22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监听监看中心 |
20.60 |
9.94 |
10.66 |
6.00 |
|
6.00 |
9.00 |
9.00 |
|
5.60 |
0.94 |
4.66 |
湖南广播电视 网络传输中心 |
14.50 |
7.38 |
7.12 |
|
|
|
12.00 |
7.22 |
4.78 |
2.50 |
0.17 |
2.33 |
湖南省广播电视监测与安全播出调度中心 |
10.50 |
7.71 |
2.79 |
|
|
|
7.00 |
6.96 |
0.04 |
3.50 |
0.75 |
2.75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
280.00 |
188.29 |
91.71 |
30.00 |
17.67 |
12.33 |
150.00 |
133.78 |
16.22 |
100.00 |
36.84 |
63.16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中波台管理中心 |
16.00 |
13.38 |
2.62 |
|
|
|
9.00 |
9.00 |
|
7.00 |
4.38 |
2.62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永州中波转播台 |
6.00 |
2.38 |
3.62 |
|
|
|
4.00 |
1.50 |
2.50 |
2.00 |
0.88 |
1.12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检测中心 |
6.50 |
5.47 |
1.03 |
|
|
|
5.00 |
5.00 |
|
1.50 |
0.47 |
1.03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常德中波转播台 |
16.00 |
15.91 |
0.09 |
|
|
|
10.00 |
9.99 |
0.01 |
6.00 |
5.92 |
0.08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郴州中波转播台 |
4.00 |
3.35 |
0.65 |
|
|
|
3.00 |
3.00 |
|
1.00 |
0.35 |
0.65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衡阳中波转播台 |
8.50 |
7.96 |
0.54 |
|
|
|
5.00 |
4.46 |
0.54 |
3.50 |
3.50 |
0.00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怀化中波转播台 |
8.80 |
5.29 |
3.51 |
|
|
|
5.00 |
3.32 |
1.68 |
3.80 |
1.97 |
1.83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邵阳中波转播台 |
10.00 |
5.73 |
4.27 |
|
|
|
5.00 |
4.83 |
0.17 |
5.00 |
0.90 |
4.10 |
湖南省广播电视微波总站 |
18.50 |
16.67 |
1.83 |
|
|
|
13.50 |
13.37 |
0.13 |
5.00 |
3.30 |
1.70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湘潭实验台 |
8.50 |
6.53 |
1.97 |
|
|
|
4.50 |
3.89 |
0.61 |
4.00 |
2.64 |
1.36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湘西中波转播台 |
5.00 |
4.84 |
0.16 |
|
|
|
3.00 |
3.00 |
|
2.00 |
1.84 |
0.16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益阳实验台 |
7.00 |
5.54 |
1.46 |
|
|
|
3.50 |
3.42 |
0.08 |
3.50 |
2.12 |
1.38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岳阳中波转播台 |
6.50 |
6.22 |
0.28 |
|
|
|
5.00 |
5.00 |
|
1.50 |
1.22 |
0.28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张家界实验台 |
12.00 |
9.76 |
2.24 |
|
|
|
7.00 |
7.00 |
|
5.00 |
2.76 |
2.24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2.00 |
0.06 |
1.94 |
2.00 |
0.06 |
1.94 |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株洲实验台 |
7.20 |
5.54 |
1.66 |
|
|
|
4.20 |
2.70 |
1.50 |
3.00 |
2.84 |
0.16 |
(五)预算管理情况
依据国家《预算法》和《经费预算管理规定》,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2017年度我局更新了预算管理规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责、权、利关系,确保经费预算体系的有序运行,使经费预算活动得到有效的法律规范。在经费预算编制、执行中的责任者也增强了法纪观念,树立预算就是法规的意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编制和审核经费预算,压缩不合理的项目,减少经费预算“水分”,提高了经费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分析
1、严格执行内容审查和选题审批制度。全年共受理电影备案立项61部、电视剧19部,审看电影完成片18部、电视剧完成片22部908集;审批图书音像增补选题4840种、音像电子选题28种,撤销或暂缓出版内容平庸、低俗及存在导向问题的选题10余种,对100多种选题提出了加强审读把关或其他管理要求。制定实施了导向管理9项制度,加强网络视听节目舆论引导、内容监管和创作生产。切实加强新媒体监测,对主流媒体和栏目实施重点监看,在重大时间节点开展专项监测工作,对芒果TV、星辰在线、凤网等媒体存在的违规现象进行纠偏,引导新媒体积极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坚持不懈开展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工作,注重抓倾向性、普遍性和有影响力的问题,对湖南卫视的《为你而来》等栏目的违规情况进行约谈和敦促整改,深入净化荧屏声频,严把播出内容导向。
2、严格执行许可准入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和年审年检制度。对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职业准入、岗位准入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严格实施年度核验,完成了3994家发行单位、2228家印刷企业、337种报刊的年度核验;为172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和320种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重新换证。
3、加强对新闻单位和广播电视制作经营单位的管理。对新闻单位在采编、出版、播出方面的违规行为,进行了重点防范和严肃查处,对当代商报有关违规问题和群众举报并引发网络舆情热点的郴州广播电视台违规申领新闻记者证问题进行了认真督查。对各市州台违规开办频道频率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已清理违规设置频道72个,所有违规频道频率到年底全部清零。
4、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全面落实“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部署和2017年全省“扫黄打非”行动方案,深化专项整治、创新监管方法、严办大案要案、加强社会宣传,确保全省出版物市场和网络风气平稳、健康有序。1-10月,全省共收缴非法出版物21.87万件;处置网络有害信息26667条、关闭违法违规网站576个;立案查处“扫黄打非”案件593起,全国挂牌督办案件6起,省办挂牌督办案件15起,。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全省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扫黄打非”进基层、“绿书签”宣传活动、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等方式,广泛开展“扫黄打非”社会宣传,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5、加强和规范版权管理。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管理,2017年共完成版权登记1309项、版权引进合同登记102项,海外承印版权备案12项。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强化日常管理,规范软硬件采购,加强督促检查和考评监督。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严查大要案件,立案查处了2起国家版权局督办的网站侵权案。
6、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提振凝聚力和战斗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党建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积极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持续开展主题实践。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认真抓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营造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当先锋、立足岗位争优秀的浓厚氛围,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加强。
7、加强巡视整改工作。专门成立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对巡视组指出的三个方面的54项具体问题进一步梳理,明确了整改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制作了整改任务分解表和进度表,建立了整改台账。各专项工作组进一步研究了整改思路和具体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推进,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部整改到位。
8、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清风正气。狠抓党风廉政“两个责任”的落实,严密责任体系,形成具体明确、环环相扣的闭合链条。建立健全常态化压力传导机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省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举办支部书记培训班、开展集中党课、专题组织生活、印发警示教育材料等,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9、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加大人才培训力度,举办了各类专业培训班,培训了一批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了对全省广电系统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持证上岗的管理。
(二)经济效益情况
1、积极推进“走出去”工作,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参加了第27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成功举办了第24届长沙图书交易会、第四届长沙印刷包装设计博览会和2017年发展中国家广播电视发展与管理部长研讨班。指导和支持中南传媒、奔腾彩印和媲美印务等重点出口文化企业“走出去”,其中印刷企业“走出去”项目有21个,出口创汇近1.2亿美元。
2、加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确定资兴等7县市广播电视高山台站为2017年基础设施建设单位,组织申报2016年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省级配套资金1910.42万元,用于高山无线发射台站省级节目运行维护。
3、稳步推进图书制作和出版分开改革试点。按照总局的要求,我局在全省12家图书出版社组织开展了图书制作和出版分开改革试点工作,全省共出版新版图书4425种,其中合作出版1182种,合作图书占新书总量的26.7%。出版了一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效益俱佳的好书,其中《七堂极简物理课》发行17.5万余册,被中国版协评为“2016年度中国30本好书 ”;《词句手册》和《经典精读》2017年春季销售册数分别达到59万多册、36万多册,销售码洋分别达到780余万元和630余万元。
4、2017年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出版产业保持稳中有升,我省出版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今年以来,我省共有11种图书、电子出版物入选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获奖名单,获奖数量位居全国地方省市前列。全省广播影视产业快速发展,1-11月,全省电影市场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全省电影票房共计14.08亿元,同比增长18.5%,总观影人次约4591万人,同比增长21.07%。全省新建影院47家,银幕288块,座位数40088个。至11月30日止,全省共有影院391家,银幕2103块,座位数28.06万个。
(三)社会效益情况
1、聚集精准扶贫,扎实开展和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工作。我们围绕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工作部署,优先推进贫困地区村村响、户户通、农家书屋、无线数字覆盖、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确保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为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我们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和行业的优势,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宣传工作,引导全省主要媒体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新精神、新要求、新成效。推出的“扫码扶贫”“直播扶贫”等专栏,以“直播”“扫码”为手段,让扶贫攻坚突破地域限制,开创了电视新闻扶贫的新模式,受到了总局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2、抓重大活动、主题宣传。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会前、会中、会后均精心组织各级媒体在重要时段、重点新闻节目、重要新媒体平台统一开设“砥砺奋进的五年”“我们向往的美好生活”专题专栏,创新宣传模式,集中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主题宣传,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个主题,突出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个主线,充分宣传报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20周年等重点主题出版,指导各出版社策划了100多种相关选题。
3、抓好重大主题精品创作及推优工作。围绕中国梦、爱国主义、优秀传统文化、“一带一路”等重大主题,大力推动节目创新创优,引导各级广播电视媒体以自主创新为引擎,积极探索研发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节目形态。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重要节点,提前谋划,统筹安排,推出了一批优秀重点作品。
4、做好直播卫星户户通的收尾工作和直播卫星村村通的援藏工作。直播卫星户户通100万户指标任务于2016年圆满完成。积极支持西藏山南市5000套村村通设备置换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了公开招标工作,设备即将发往山南市,可让藏族人民群众早日收看多套广播电视节目。
5、持之以恒做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2017年,全省的任务放映是50.3万场的。根据全省农村电影放映监管平台的监管数据,截至12月10日,共完成放映52.05万场,为全年任务数的103.47%。
6、持续深入抓好农家书屋管理使用。近年来,随着农家书屋建设的不断推进,农家书屋已成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的重要阵地。2017实施了株洲、衡阳等7个市22398家农家书屋的图书配置采购,图书采购中标实洋为5495.02万元,中标码洋为1.12亿元,采购图书407种416.85万册,为每个农家书屋选配图书194册。同时,在做好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的基础上,组织省内主要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我省农家书屋建设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7、深入开展“全民阅读·书香湖南”推广活动。承办了“书香中国”全民阅读系列活动启动式及全国全民阅读座谈会,组织开展了“4.23”世界读书日系列读书活动;主办“书香湘鄂赣·同脉同承同梦”电视吟诵会及全省全民阅读、农家书屋工作会; 组织完成第二届全省“书香之家”和第三届全国“书香之家”的推荐活动;试点开展“书香湖南·阅行者计划”阅读推广活动;努力打造全省“书香湖南”全民阅读共建点,与韬奋基金会“推动全民阅读图书捐赠工程”合作,为全省偏远中小学校和基层图书室开展图书捐助和共建全民阅读点活动,解决阅读缺书少书的问题。2017年全省共打造共建点27个,捐助约600万码洋图书。
8、大力推进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村村响”工程启动以来,各市县相关单位扎实推进工程建设。洪灾期间,“村村响”在预警预报、转移群众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全省101个县级“村村响”责任单位共建有101个县级播控平台,1683个乡镇建有广播站,26045个行政村建有广播室;共建高音喇叭313319只,音柱23373套,基本完成了全省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基本实现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县有广播平台、乡有广播站、村有广播室。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发现我局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
经核查,2017年我局项目预算支出4,105.91万元,上年结转15,824.68万元,调整后项目预算金额为30,401.17万元,项目决算支出15,505.15万元,预算执行率仅51%,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其主要原因包括:
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项目进度推迟,上年度结余资金9,167.45万元调整至2017年度预算,调整后该项目2017年度预算为10,062.45万元,2017年度实际支付2,507.84万元,结余8,139.61万元。此项目因专项建设资金拨付在先,而相关技术方案及建设标准出台在后,导致资金使用滞后。
2、个别单位支出未严格按照指标要求支出,指标内部调剂依据不充分。
湖南省广电局网络中心2017年12月11日记账凭证支付有线电视前端代维费用100,000.00元全部由电费、差旅费等指标支出,此情况年底12月份较明显,未进行相关指标调整审批程序。
3、个别单位存在费用单据不规范、报销依据不充分现象。
湖南省广播电视检测与安全播出调度中心2017年度12月28日李伟报销中心党建活动餐费费用1,902.00元,其餐费发票均无单位名称、税号等信息。
4、“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够细致。
如各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不够严谨,未密切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导致年末经费结余较多。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公务接待费年初100.00万元,实际支出36.84万元,结余63.16万元;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监听监看中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10.00万元,本年实际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1、加强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的预算资金管理,减少预算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对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控制,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提高各单位人员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认识,把预算资金是否发挥使用效益与各岗位是否履职尽责相结合,将预算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做为对各岗位人员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对预算外经费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要求,全面测算,充分论证,精心筹划,把需求搞准、搞扎实,将能够利用的财力、物力资源充分利用。
2、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对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其调整原因、调整方案,履行调整手续,未经审批不得私自调剂使用预算资金。
3、强化支出管理:加强“三公经费”支出报销审核,将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以及不真实、不完整、超出相关规定标准和未经审核审批的票据纳入不得报销范围,严禁“三公经费”支出挤占单位的正常经费、专项经费,更不得在所属单位、企业中开列支;严禁转移、隐匿“三公经费”开支。加大公务卡改革使用力度,建立健全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公务卡使用率。
4、逐步完善对专项项目的日常监管,强化对项目支出的全过程控制:一方面及时掌握各二级单位项目现状,增强各方对项目推进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加强督促、考核各单位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针对跨年项目实施滚动管理,全过程考核控制,直至项目最后验收完成。对于项目实施工期需要延长的情况,各单位应及时汇报项目进度,签订相关延期协议,并责成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如期完工。
针对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执行率低的问题目前正在进行整改,一是指派专人全职负责中央工程建设,自己协调系统服务商、供货厂家和各任务台站,督促工程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协调解决鞍山天线技术研究所解约事宜,并重新安排招标工作,新厂家已完成供货;三是多次组织召开沟通协调会议,加快设备供货和安装调试进度;四是由局领导带队开展实地督导,调研和动员,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加快工程进度。
五、评价结论
在评价单位全面自评的基础上,我们对纳入本次部门整体评价范围的评价单位包括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监听监看中心、湖南省广播电视微波总站、湖南省广播电视监测与安全播出调度中心等20家单位按绩效评价参考指标规定的条件和分值逐一进行评分,我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整个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45分。
综合全面自评结果及现场复评情况,我局在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管理与执行中,总体上较严格地执行国家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本部门资金管理使用的要求,较好地履行了预算资金管理职责,使财政资金产生了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附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3、2017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审核评分表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4月25日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