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原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9-09-02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原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湖南省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湖南省广播电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湖南省广播电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湖南省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为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直属机构。湘政办发201953号文件规定,我局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项: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定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贯彻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检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内设机构主要有办公室、宣传处、电视剧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科技处、安全传输保障处、规划财务处、公共服务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和机关党委等。

(二)决算单位构成。

1、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本级

2、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监听监看中心

3、湖南省广播电视微波总站

4、湖南省广播电视监测与安全播出调度中心

5、湖南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

6、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岳阳中波转播台

7、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郴州中波转播台

8、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永州中波转播台

9、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株洲实验台

10、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湘潭实验台

11、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益阳实验台

12、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衡阳中波转播台

13.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邵阳中波转播台

14、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怀化中波转播台

15、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湘西中波转播台

16、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张家界实验台

17、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常德中波转播台

18、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9、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中波台管理中心

20、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检测中心

第二部分湖南省广播电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湖南省广播电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为37629.7万元,较2017年减少4650.7万元,同比下降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249.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84.57万元,占98.36%;经营收入355.42万元,占1.6%;其他收入9.2万元,占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共支出27093.98万元,从支出性质来看,大部分属于项目支出,共计16115.04万元,占总支出的59.48%;其次是基本支出,共计10765.21万元,占比39.73%;经营支出共支出213.73万元,占0.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为37255.1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600.12万元,下降10.9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6460.0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66%,与上年相比增加1928.4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460.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036.87万元,占90.8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6.72万元,占7.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4.98万元,占0.43%;住房保障支出401.50万元,占1.5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397.14万元,支出决算为2646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5%;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按往年惯例,省财政年中追加了综治和绩效考核奖金等指标;二是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属年中下达且金额较大;三是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11439.78万元,支出决算2403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10.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共服务工程、事业发展类资金未含在年初预算之内,如中央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工程项目跨年实施,资金结转使用;农家书屋建设工程中央资金年前提前下达、省级配套资金年中追加;广电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上年底下达,结转至次年再发生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422.59万元,支出决算190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4.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包含离、退休人员综治及绩效考核奖金,年中省财政对该笔资金进行了追加拨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140万元,支出决算11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2.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老干医药费无法准确估计。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394.77万元,支出决算40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1.7%。全年实际支出基本按年初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51.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39.69万元,占84.8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11.44万元,占15.1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9万元,支出决算为245.69万元,完成预算的57.2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为199.54万元,完成预算的75.61%;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支出为23.96万元,完成预算的18.56%;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支出为22.19万元,完成预算的61.6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严格报销手续,规范公务支出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开支,确保各项支出比预算均有所节余。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81.93万元,下降2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减少36.49万元,下降15.46%;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支出减少49.95万元,下降67.58%,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支出增加4.52万元,增加25.5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为199.54万元,占81.22%;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支出为23.96万元,占9.75%;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支出为22.19万元,占9.03%。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6台,较年初减少2台,系车辆到达报废年限。因工作需要,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5人次,与上年持平,但费用支出总额和人均/次费用均有所增加。全年全系统公务接待342批次,约2785人次,较上年度无论是费用支出总额,还是人数、批次均大幅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本年收入306万元,本年支出306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省数字影院建设、国产影片放映奖励等。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92号)要求,我局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于20194-5月对全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和各部门新增财政支出、一般性支出、会议支出、楼堂馆所项目支出、办公经费支出、机构编制和工资管理、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相关绩效评价结果及时上报,并将相关评价报告对外进行了公开。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及时发现预算编制、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和管理中的不足之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的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以后年度项目安排及资金管理提供依据。

    2018年,我局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执行任务。但仍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够细致、部分费用在年底集中支付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强化支出管理,强化对项目支出的全过程控制。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3.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3.84万元,36.7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因严格管理,厉行节约,机关运行费用、尤其是三公经费较预算有所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92.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4.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7.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7.1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7.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31.4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2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指当年拨付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网络中心的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检测中心的出版物、电影检测费和出版物鉴定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本级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本级专项工作支出。

    十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机关服务(项):指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运行支出。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指局各直属单位的运行和业务支出。

    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出版发行(项):指局本级专项工作支出。

    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版权管理(项):指局本级专项工作支出。

    十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电影视支出(项):指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专项工作支出。

    十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项):指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支出。

    十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湖南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局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局各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离休人员医药费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规定,自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对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二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公开表格附后)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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