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广电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1-08-12
关于2022年度广电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文旅广(体)局:
为推动我省广电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广电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2年度广电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全省高山台站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二)全省高山台站相关设备购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须为全省各高山台站,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一致;
(三)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第一条支持范围要求。
三、申报、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审批程序
1.资料准备:申报表格和项目相关资料(含项目实施方案、当地财政部门的财评报告等)。
2.项目申报:各市州文旅广(体)局通知辖区内高山台站申报项目资金,并负责做好项目初审工作。如属县级台站申报的项目,需先得到县级文旅广(体)局的推荐。
3.省局审核:省局按照公开、透明、规范、合理的原则和本通知规定的相关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4.财政复审:省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提出资金安排方案函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复审。
5.公示、公告:省局将省财政厅确定的资金方案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相关要求
1.各市州文旅广(体)局应切实履行项目初审职责。
2.项目经市州文旅广(体)局初审通过后,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申报表格和项目相关资料报省局规划财务处(纸质版和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此通知为7月份下发的《关于2022年度广电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有关事项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人:严艳
电话:0731-8480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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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