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广播电视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3-08-24
各市州、县市区文旅广(体)局、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20]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通用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湘财综[2022]18号),湖南省广播电视局会同省财政厅编制了《湖南省广播电视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执行。原有的《湖南省广播电视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湘广电发[2019]51号)同步废止。
凡列入目录并已安排财政预算的服务事项,可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各市州、县市区文旅广(体)局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按照目录执行。执行中确需新增目录外的购买服务事项,由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商省财政厅同意后实施,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及时组织调整修改指导性目录。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