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电局对郴州中波转播台进行整体验收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6-01-19

1月16日,省广电局对郴州中波转播台搬迁项目进行整体验收。省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忠阳担任验收委员会主任,局总工程师沈奇任副主任,验收委员会成员由省广电局、省住建厅和省广播影视集团(台)专家组成,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郴州中波转播台搬迁项目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同心桥村李家冲,总用地面积104亩,总建筑面积2598平方米,主要建设发射机房、综合业务楼、后勤辅助用房及配套设施,配备先进的节目传输、监控监听及自动化系统。

此次整体验收严格遵循《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建设标准》《中、短波广播发射台设计规范》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围绕项目设计符合性、工艺技术指标、工程质量安全、档案规范性等核心维度开展全面检验。

验收委员会深入发射机房、综合业务楼等功能区域,实地查验建筑主体、装饰装修及管线系统,并开展多场景功能测试,对项目竣工资料进行细致审阅,经专家质询与集体合议,最终形成《整体验收意见书》。

谢忠阳指出,整体验收是检验工程质量、确保项目合规投用的关键环节。他要求,一是要抓实问题整改,筑牢工程质量闭环。要严格对照国家广电总局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对验收中发现的遗留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二是要规范资产置换,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要严格按照“建设+置换+移交”的既定模式,加快推进新旧台址资产清查、权属变更和移交划转等工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杜绝资产流失;三是要系统总结经验,打造全省示范样本。要全面梳理项目从选址立项、攻坚建设到验收投用的全流程经验,重点提炼“先建后搬、零秒停播”原则的实践路径,以及在技术升级、成本控制、部门协同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形成内容详实、指导性强的经验总结报告,梳理出可复制、可推广的“郴州模式”,为全省其他中波台搬迁建设提供借鉴参考,推动全省广电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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