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公开>财政信息

关于做好2017年度广电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16-85038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省广播电视局
  • 发文日期: 2016-11-17 00:00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关于做好2017年度广电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度广电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文广新局、局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省新闻出版广电事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广电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广电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 局所属事业单位广播电视设施设备的维修及运行 

  补助; 

  (二) 全省高山台站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省局直属单位和全省各高山台站,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一致; 

  (三)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相关支持范围要求。 

     三、申报、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审批程序  

    1.组织申报:各市州(省直管县)文广新局根据本通知,组织本地区高山台站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省局直属单位直接向省局申报;各高山台站申报资料上报省局的同时送各市州(省直管县)文广新局备案。 

    2.省局审核:省局按照公开、透明、规范、合理的原则和本通知规定的相关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3.财政复审:省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提出资金安排方案函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复审。  

    4. 公示、公告:省局将审核结果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相关要求  

    1.各市州(省直管县)文广新局应及时将本文件通知到辖区内各高山台站;  

    2.各申报单位于20161031日前,将申报表格和相关资料报省局财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严艳  

  联系电话:0731-84801588 

    

   附件:湖南省广电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9月8日       

    

    

    


湖南省广电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