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度播音主持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5-06-11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29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我省播音主持系列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方式
(一)申报条件按照《关于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9号)文件标准执行。
(二)为方便申报对象又确保评审安全,2025年度全省播音主持系列中级、高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详见《资格审查材料目录》)和业绩评审材料(详见《业绩评审材料目录》)。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请规范上传样式,材料不全或不清晰将被退回),不再报送纸质材料。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需网上申报,材料报送流程与往年一致。网上申报审核途径具体如下:
1.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使用智慧人社APP、智慧人社公众号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登录“智慧人社”APP,选择“人才人事-职称申报”,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2.用人单位、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厅,使用智慧人社APP、CA电子证书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单位)》完成材料初审、形式审查等工作。
3.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使用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人社一体化业务经办平台,根据《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形式审查等业务。
二、申报时间
(一)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于8月28日前完成参评人员线上资格审查材料的申报审核,并按要求按流程将审核结果提交至播音主持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全省职称申报参评的业绩评审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8月28日-29日。为方便“一站式”申报和接收材料,由省人社厅统一提供场所集中收取(另行通知)。
(三)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截至8月29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5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评审条件
晋升职称一律应具备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2025年原则上按照新修订的播音主持系列职称评价办法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等文件要求参加职称评审。经组织选派援外、援藏、援疆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职数要求
事业单位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推荐。
(三)继续教育等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获取信息能力,不断更新知识,适应岗位需求。计算机(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外语、继续教育不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在职称量化评审环节赋予一定评价分值。
(四)年度考核要求
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系列(专业)参评人员均应提供规定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申报职称前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以上。年度考核结果由播音主持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作为评议指标之一,在量化评审环节赋予分值。
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执行《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湘纪发〔2022〕3号)相关规定。
四、申报材料要求
“资格审查材料”须按要求线上提交,“业绩评审材料”须按要求线下提交,并附上“**同志申报**业绩评审材料”的封面(破格申报人员须在封面注明“破格”两字)。
(一)资格审查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
1.单位验证后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2.单位验证后的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单位验证后的任现职的聘用合同;
4.破格申报材料(仅限破格人员提供);
5.部队转业或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部队转业人员提供转业相关证明材料,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及任职文件);
6.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供单位验证后的2020至2024年连续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提供单位验证后的2021至2024年连续四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
8.取得现职称后的违纪违规情况(无此项可不提供);
9.单位验证后的《播音员主持人证》(注册有效期内)。
(二)业绩评审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不加封底,不装订);
2.《个人述职报告》2份(一份装订,一份不装订);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装订);
4.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成果材料、奖励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1份(装订后加盖公章及验证人签名);
5.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及提供评审的有关材料(著作、论文原件可不装订,复印件装订后加盖公章及验证人签名);
6.科研项目及鉴定材料单位验证后的复印证;
7.综合材料(含服务基层相关材料,无此项可不提供);
8.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经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无此项可不提供);
9.计算机考试证书经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无此项可不提供);
10.继续教育合格材料(无此项可不提供);
11.任现职以来播音、主持节目的影音资料(本人播音、主持节目的语音不少于5分钟,用U盘报送,U盘上须标记姓名)。
(三)初任认定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
(1)单位验证后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2)单位验证后的《播音员主持人证》(注册有效期内);
(3)单位验证后的任现职的聘任合同;
(4)单位验证后的2022至2024年连续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博士毕业工作未满3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供)。
2.业绩评审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2)《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2份。
五、资格审查要求
职称申报审核包括个人申报、单位初审、形式审查、材料复核等环节。职称评价标准、分支专业设置、评审材料要求、评审表格、考核表等,均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查阅下载。
(一)个人自审。专业技术人才须诚信申报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准确、有效,且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参评人员须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
(二)单位初审。用人单位须对申报参评人员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提交的学历必须有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提交的所有论文须有查重报告,查重报告须在知网、万方、维普查验生成。用人单位对申报参评人员材料的真伪负责,在《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将其材料按要求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及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形式审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主管单位等部门负责形式审查,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的,视为放弃申报参评。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所有参评材料须签署经办人或负责人姓名,单位审核盖章(复印件逐页签字盖章)。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所送材料虚假不实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六、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统一用档案袋(盒),袋上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手机号码、申报系列专业、申报职称名称、是否破格等信息。
(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按统一印制的表格样式,不另加封面及封底)。
(三)事业单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申报职称须提供职数审核备案表,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申报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四)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答辩视同自动放弃本年度参评资格,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本年度播音主持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拟定于2025年11月初完成。评审结束后,请各单位及时领取职称评审有关材料,领取时间截至2026年4月30日。
如有疑问,请咨询湖南省播音主持系列职改办。联系人:罗海燕、郭佩;联系电话:0731—84801475、0731—84801026。
湖南省播音主持系列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