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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0078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8-08-06 10:42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0078号提案的答复

胡颖委员:

  您提出的《口腔癌成为湖南省特色肿瘤应该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收悉,该提案由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共同办理,现将我局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食用槟榔危害性的宣传。长期以来,中国南方省份居民都保留嚼食槟榔的习惯,海南、湖南更是槟榔大省,槟榔产业发达。在这些地方人们的观念中,槟榔可食可药。至于槟榔的危害性有多大,是否致癌特别是口腔癌,我们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无从判断。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权威专业

机构或医药卫生部门有了明确的结论性意见,都会向社会广为发布,我们也理所应当会主动要求省内大众媒体跟进普及和大力宣传。

  二、关于清理槟榔相关广告。总的来说,广告归口工商部门管理,我局只负责监管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广告和报刊媒体发布广告。第3项建议中有关“在电视台重点时段限制槟榔广告播出”的提议,目前我们还找不到相应的法规依据。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发布广告,除遵守《广告法》外,还应严格遵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只要不违反有关规定,电视台播出广告都是合法的。目前,烟草广告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但槟榔广告尚未进入禁止之列。同上理由,如若权威专业机构及医药卫生部门界定槟榔有害而禁止发布广告,我们一定会积极监督省内大众传媒包括电视播出机构贯彻执行;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8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