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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0838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8-08-06 10:49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0838号提案的答复

邓铮铮等5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国有文化企业网点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省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发展的基本情况

  《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提出:每千人拥有出版物发行网点数0.13个,我省应建网点数9880个(全省人口数量按7600万计算),我省实建发行网点数 12396,农家书屋 43800个,发行网点超额完成建点目标2516个,其中发行网点县及县以上发行网点8078个,乡镇及乡镇以下发行网点数量4318个,邮政系统发行网点8243个,湖南省新华书店发行网点316个。根据近年来发行单位年度核验数据表明:我省出版物发行网点数量呈连续上升趋势, 2017年、2018年全省出版物发行网点的统计数量分别为12768个,13848个。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省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全省初步形成了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贯通城乡的出版物发行网络,基本实现了市市有书城、县县有书店、乡乡有网点、村村有书屋的目标。

  二、我省各级各部门对发行网点建设的扶持情况

  2016年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加强城乡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的通知》等文件,我省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落实文件精神。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历来大力支持国有文化企业网点建设,在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对公共文化设施作出合理安排。20184月,该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等6个技术指南的通知》(湘建规〔201872号),其中《湖南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核心指标体系技术指南》将人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平方米)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核心指标体系必选指标。

  省财政厅一直重视支持实体书店的发展,明确将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纳入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积极引导支持实体书店网点建设。与此同时,财政厅还积极争取中央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支持,2016年争取中央资金8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农村连锁经营平台建设,并对发展较好的实体书店给予奖励。

  2013年开始,我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文化产业系列优惠政策,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2018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811日起至202012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根据国家现行税收体制,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限归属中央,省以下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无权出台税收政策。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省出版物发行网点的同时,还积极在转型升级、创新经营发展模式、实现网络融合发展、发挥社会服务功能等方面具体地帮助指导发行单位发展建设发行网点。2016年,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指导湖南新华书店集团制定了《实体书店建设五年规划(2017-2021)》。《规划》明确,到2021年,全省新华书店系统基本建成湖南所有城市区域和乡镇的实体书店。《规划》要求,至2021年,建成2-3家大型文化Mall 3000家校园书店、1000家社区书店、500家农村(集镇)书店、100家汽车书店、50家主题书店和1000个自动售书点。项目总投资19.8亿元,其中各类实体书店建设投资15.1亿元,物流体系建设4.4亿元,信息化建设投资0.3亿元。2018年,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成立专题调研组。调研组采取现场考察、座谈交流、问卷调查、个别询问等方式,先后赴常德市、永州市、娄底市和长沙等地,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桃源一中、永州市李达中学、宁乡一中、娄底一中、长沙望城长郡月亮岛学校、湖南省商学院等12家校园书店进行了调研。调研前后历时3个多月,通过本次调研,基本掌握了我省目前校园书店建设发展的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下一步帮助指导校园书店建设做好针对性工作奠定了基础。2013年以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积极推荐我省部分实体书店申报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截至2017年,我省共有21家实体书店受到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扶持资金达两千多万元,2018年我省又将有部分实体书店受到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

  三、下一步的措施和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规划和土地政策。将实体书店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校园考核评价体系。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加强对城市总体规划核心指标体系中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引导,督促各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对总规划提出的相关指标予以落实,并严格按照《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对城镇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过程中,预留包括国有文化企业网点在内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保障国有文化企业网点建设。

  (二)继续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至20201231日,实行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同时,对委员们提出的有关税收的合理建议,相关部门将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三)落实高校校园书店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我省现有高校校园书店建设的整体规划,督促没有校园书店的高校尽快补建,同时欢迎具备资质的国有文化企业参与校园书店建设,积极主动与各高校联系开办校园书店场地、租金有关事宜。

  (四)加强新华书店农村发行网点建设。20186月,中宣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华书店农村发行网点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结合我省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现状,在新华书店农村发行网点建设的主要模式、推动新华书店与农家书屋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修订意见。待文件正式出台后,我们将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将推动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拓宽新型服务平台等方面推动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高质量发展,更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五)加大新华书店发行网点建设的考核力度。按照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印发〈新华书店社会效益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公共服务项的考核指标对新华书店城市书店布局、县级门店建设、乡镇网点建设等制定了具体的评分标准。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我省新华书店网点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以促进新华书店发行网点的建设发展。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8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