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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广电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1-07007165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省广播电视局
  • 发文日期: 2021-08-12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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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2022年度广电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2022年度广电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文旅广(体)局:

为推动我省广电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广电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2年度广电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全省高山台站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二)全省高山台站相关设备购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须为全省各高山台站,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一致;

(三)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第一条支持范围要求。

三、申报、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审批程序

1.资料准备:申报表格和项目相关资料(项目实施方案、地财政部门的财评报告等)

2.项目申报:各市州文旅广(体)局通知辖区内高山台站申报项目资金,并负责做好项目初审工作。如属县级台站申报的项目,需先得到县级文旅广()局的推荐。

3.省局审核:省局按照公开、透明、规范、合理的原则和本通知规定的相关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4.财政复审:省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提出资金安排方案函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复审。

5.公示、公告:省局将财政厅确定的资金方案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相关要求

1.各市州文旅广(体)局应切实履行项目初审职责。

2.项目经市州文旅广(体)局初审通过后,各申报单位于2022315日前,将申报表格和项目相关资料报省局规划财务处(质版和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通知为7月份下发的《关于2022年度广电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补充通,有关事项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人:严

话:0731-84801588

箱:24753283@qq.com

址:长沙市金鹰影视文化城省广播电视局规划财务处

编:410003

关于2022年度广电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度广电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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