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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索引号:430S00/2021-32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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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省广播电视局
  • 发文日期: 2021-01-11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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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的关注关切为切入点,以提高效能和建设服务型部门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着眼“放管服”改革目标,切实加强广播电视法制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各项工作法治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我省广播电视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总体情况

1.扎实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的要求,对标《国家基本目录》,就目录清单中行使层级与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10项行政许可事项,积极对接国家广电总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省审改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及科创公司等多家单位,取消引用国家目录,做到依法依规办理,并按时间节点对应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填报工作。最终,经省政务局审核确认,形成《湖南省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其中依申请行政许可事项38父项4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另外对照先进省份,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调整“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审批”“国产电视剧片审查”等8项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由12日压缩至10日,18日压缩至16日,45日压缩至40日不等,并对应完成相关实施清单的填报。

2.认真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对照《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制定了《湖南省广播电视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2021年1月1日起,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湖南自贸区)和省内未纳入湖南自贸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未纳入湖南自贸区的国家级园区),对我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省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方式推进改革。梳理出我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共10项,逐项列明主管部门、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形成《湖南省广播电视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

3.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审批权限由国家下放至省级广播电视部门为全面承接到位,确保下放事项精准落地,我局积极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省审改办、省政务局等沟通对接,按照相关要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制定了承接方案和办事指南,按照时间节点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相对应的审批事项下设置了4项业务办理项完善细化了具体实施清单填报并同步更新到我局政务服务旗舰店,保证了下放审批事项各类申请信息的公开办理通畅另外,根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20]10号)精神和省政府决策部署,我局按照“下12放是原则,不下放是例外”的要求,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作为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下放到长沙片区。

4.深入开展“三张清单”梳理工作根据省政府“三张清单”有关决策部署,开展政务数据共享清单、标准清单、管理运维清单梳理工作。围绕我局36项行政审批事项,逐一梳理细化了办理流程中涉及的共306项证照、材料等内容。共审核填报包括数据需求分类、供给单位、共享方式、共享周期等要素在内的“需求清单”数据4590项,梳理出有共享需求的证照文档信息项共785项,通过逐项核对确认修改填报,最终筛选提炼出供给清单共25条完整数据,包含无条件共享25条,有条件共享0条;负面清单共0条。为深化放管服、实现数据共享应用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5.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遵照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省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和《省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方案》要求,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效率。按照“入驻为原则、不入驻为例外”的要求,我局39项业务办理项当中,最终梳理确定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共22项,授予首席审批员审批决定权4项,另有17项因涉及保密及意识形态管理的特殊要求,经省政务局同意暂不入驻。截至11月30日,我局共受理行政审批申请共247件,办结222件,线上线下咨询量总计927次,其中,省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申请160,办结138,咨询量总计715所有申请件均按时办结,持续保持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无红黄牌。

6.继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任务。我局逐一规范“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类别、抽查依据、抽查细则、抽查频次要素,在此基础上持续完善一单即抽查事项清单 “两库抽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制定了省广播电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对付费频道的监管“对广播电台、电视台终止的监管四项行政检查纳入到2020年度随机专项抽查工作任务

7.积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结合三定方案和行业管理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明确确定了审查范围、内容、程序、处理及评估方式等内容对标《政务服务事项国家基本目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强审查监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广播电视局招标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广播电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了涉及公平竞争的合法性审查,强化了对招标活动及货物、工程、服务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8.加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按照《湖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根据省政务管理服务局统一安排,我局坚决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组织全省范围内各级广播电视行政机关完成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填报工作。省、市、县三级监管事项实施清单认领率及填报率均实现100%,名列全省第一。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相关标准规范,完成各类监管数据汇聚,在完成存量监管数据推送工作之后,及时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增量数据。截至2020年11月30日,省局机关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采集监管行为信息42条,通过审核41条,涉及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对付费频道的行政检查等 12项行政检查事项。省级监管行为覆盖率持续位列省直机关第一。

9.突出落实三项制度根据国办发〔2018〕118号、湘政办发〔2019〕23号文件规定,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全面梳理了我局承担的行政执法事项,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执法程序。根据省政府“三项制度”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湖南省广播电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湖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湖南省广播电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将三项制度的要求贯穿到整个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记录执法全过程来规范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流程,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持续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全面部署下,按照省信用办统一工作安排,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全省广播电视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组织相关业务处室,严格按照信用办要求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截至11月30日湖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报通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182进一步规范了行业企业行为,净化了播出市场,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1.全力打通“放管服”改革“最后一公里”研究制定落实马栏山视频产业园区的审批服务新举措。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中,主动作为,与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版权局、湖南省电影局、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等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从十个方面确保产业园文化产业营商环境健康持续发展。尝试在文创园管委会设立企业“帮代办”服务窗口并向其提供我局3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及法律依据,打通了园区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另外,就审批服务事项加强政策指导简化审批程序、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全面落实了9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为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北有中关村、南有马栏山这一美好愿景大步前进提供了保障

12.注重强化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省广播电视局网站平台作用,及时宣传广电政策法规及广电工作重要动态,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2020年协调组织了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在线访谈,按照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文件要求,通过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依法公开包括政策法规、重大决策、工程项目、重点工作,以及人事、财务、规划、统计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各类工作信息787条。及时将局网站统一纳入省政府网站内容管理平台,对我局网站各项指标进行梳理整改,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将局网站互动渠道统一整合进省政府网站互动咨询平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检索功能,方便群众检索信息,并加强网站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局网站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减少10

25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无增减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62909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向

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下了很多功夫,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个别栏目的信息发布、更新速度还不够及时、不够丰富,“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还有一定差距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调整对接各项工作,全力“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目标落实到位;按照省政府部署,扎实做好省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有关工作,确保职能到位、人员到位、事项到位、授权到位、机制到位。同时,建议适当加强政务工作相关培训,增进互动交流,为推进政务公开特别是“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供有利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