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6-09-11

现就《湖南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落实国家及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健全广播电视行业信用监管制度,补齐行业信用评价制度短板,构建科学规范的播出机构信用评价体系。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23条,同时配套制定了《湖南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作为本《办法》附件。

(一)总则。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信用信息管理原则,界定相关概念;划分省市县三级广电部门、省级播出机构管理权责,压实“谁采集、谁报送、谁负责”信息审核主体责任。

(二)信用信息管理。将信用信息划分为基础信息、守信信息、失信信息三类。

(三)信用评价与分级。设定百分制评价基础分值,按得分划定优、良、中、差四个信用等次;列明守信加分、失信扣分情形,明确年度评价周期、报送时限与佐证材料报送要求,压实报送责任,规范台账、数据留存归档等管理要求。

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照“优信任监管、良常规监管、中重点监管、差严格监管”原则,明确双随机抽查频次、行政许可绿色通道、评优扶持限制、约谈整改等差异化监管措施,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在行业监管中的实操应用。

(五)异议处置与信用修复。规范评价结果异议申请、核查修正、平台同步更新流程;对标《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进行信用修复,失信整改修复完成后,可依规申请调整信用等级与监管措施。

(六)附则。确立上位法优先适用原则,明确办法解释主体,规定施行时间与有效期。

(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设置表彰奖励、公益履职、违规处置、安全责任等评价维度,明确加减分标准以及一票否决情形,为信用评价工作提供量化评判依据。


原文链接: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gbdsj.hunan.gov.cn/gbdsj/xxgk/c102960/202609/t20260910_34060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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